远程授权管控印章安全便携金属盖章机特价包邮 很多分、子公司多的集团,对于印章管理方面还存在盲区,很多人不清楚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所以容易随便加盖乱盖。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A集团与B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同年,A集团项目所在地C分公司与D公司签订买卖合同。C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C公司章,后C公司欠款不还,D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C公司承担付款义务,A集团承担与C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C公司负责人以其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属于职务行为,其签订合同有效,在D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后,A公司应该承担付款责任。 解析: 其实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是因为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所以公司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的印章,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来说都会认为合同有效,由总公司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出了问题,母公司仍然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则独立承担责任。 所以不要因为是分公司就以为加盖的合同章与总公司无关,就放松警惕,对于分公司的印章管理我们更应该严加管控。 珠海智能印章管理系统,助力总公司远程管控分子公司印章,依托于物联技术和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以手机APP+云服务器为核心,结合智能印章设备形成了智能化印章管理平台,将印章安装至全密封智能设备中,采用授权解锁和机械解锁双向操作,没有授权不得私自取出印章。用印前需要登录像管理员申请用印,管理员远程审批授权用印,用印后智能设备自动拍照上传云服务器,app可随时查看历史记录,做到人章分离,远程授权,事后追溯的全方位印章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