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安全方案智能印章机远程授权自动盖章 公司印章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印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公司印章代表法人意志。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单位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公章可以单独代表单位,公章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如同企业发展的证明,它代表着企业的身份和权利的证明,是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因此,印章的管理安全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一旦管理不当,让某些不法人员有了可乘之机,私刻、盗盖公司印章就会对公司及他人经济损失。 案例:(但为不侵犯个人隐私,内容均有所修改)201X年10月30日,X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中标了C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欧式风情街项目。同年12月15日,廖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廖某承包欧式风情街项目。次年3月,廖某以欧式风情街项目缺乏资金为由向黄某借款1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每月3分,并由廖某出具借条,借条写明:“今借到黄某现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正,用于欧式风情街项目资金周转。借款人廖某”。并在借条上加盖某建筑公司欧式风情街项目部公章。同年5月廖某再次向黄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条写明:“今借到黄某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月息叁分,按月付息)。借款人廖某”,并加盖某建筑公司欧式风情街项目部公章。借款后,廖某陆续支付黄某借款利息,但临近本金偿还期限廖某未能按约还款。 多次追讨无果,黄某最终将廖某以及与廖某签订合作协议的建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黄某履行还款义务,黄某无力偿还,则建筑公司需为黄某承担清偿责任。 经查明,廖某在借条上所加盖的该建筑公司欧式风情街项目部公章均为廖某私刻的假公章。廖某因伪造公司印章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另案处置。 而最终的争议焦点是建筑公司是否要为廖某的此次借款承担清偿责任?有律师认为,虽然廖某借条上公章系私刻的公章,但只要有证据表明黄某将所借资金用于该建筑公司的风情街项目,则可认定为表见代理权,建筑公司需要承担清偿责任。但最后建筑公司履行清偿责任后,则可以向廖某进行追偿。 印章安全管理方案 用智能印章 一直以来,印章私刻问题都很以有效完全杜绝,而且一旦私刻印章产生纠纷,企业往往在诉讼状是弱势的一方,即便不是企业的责任,最终都会因管理不善或是用人不查等,多多少少都要承担一定比率的责任。 为避免印章乱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当加强印章管理,依托于各种手段对印章的保管、使用进行管控。 如:思格特智能印章系统,将实体印章安装至智能设备当中,公司管理人员通过APP随时随地远程在线监控印章保管、使用状态,真正让印章在“眼皮底下”工作,有效预防印章私盖、偷盖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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