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格特智能印章机远程盖章印控仪印章管控 201X年,肖某向法院起诉称,东某在担任某置业公司职员及承包经营期间,自201X年开始向其借款3200万元,并由置业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东某仅归还了部分借款,肖某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东某归还其借款3000万元,并由该置业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置业公司以公司印章系由东某私自盗用,不是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为由,不同意为本案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另外置业公司称曾早在东某还未与肖某发生借贷关系之前,公司内部就已经已发文解除了东某的职务; 但根据调查置业公司在接触东某职务时并未通知人事行政单位抄报,直至借款纠纷发生后才对任免通知予以公示。法院认为,该置业公司无证据证明肖某知悉东某已被公司免职,且根据庭审证据,东某加盖置业公司公章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盗盖公章,应认定为是“私自使用”。 东某利用置业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虚构公司经营需要资金的事实,以借款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构成犯罪。前述借款合同已被另案生效判决确认为无效。在东某办理离职交接后至案发长达半年的时间内,置业公司都没有发现公章被盗,可见置业公司的印章管理不规范。置业公司存在印章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用人失察、监督不力等方面的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公司对东某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结合该置业公司的过错情况,法院最终判决置业公司承担东某所欠债务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剩下3000万的债务,公司需要承担1000万的清偿责任。 由此可见,公司对内部印章管理的不规范,导致印章被盗、被盗盖和员工人私自使用等现象的发生,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损失。 1980年,随着房改和土地改革同时推动,中国第一次有了房地产的概念,直到如今近40年的发展确实让很多房地产企业、置业公司赚的盆满钵满,不过即便兜里再有钱,莫名奇妙就担上1000万元的债务,对公司来说终究不是好事。所以应当及时建立好规范、安全的印章管理模式。 智能印章保障公司印章管理安全: 对于一些经常使用的物件,我们有时候却往往忽视它也是可以成为物联网一部分的,比如印章。 思格特智能印章管理系统,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结合智能印章机设备,企业只需要把原先的实体印章安装在智能印章设备当中,即可一步完成智能印章的升级! 每次用章都必须通过设备向领导人发送印章使用申请,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手机APP对印章实现远程管理,一盖一审批,系统自动完成盖章操作,用章过程人章分离操作,针对以上案例,如果置业公司使用了智能印章管理系统,东某根本就没有机会私自盗盖公章,从而避免这天降借款,智能印章管理系统保障了企业印章使用安全、高效化,大大提升用章的管理效率。 同时,完成盖章操作后,智能印章设备会对盖章文件自动进行拍摄并将参与此次盖章操作的人物和时间、地点、文件上传服务器保存,企业管理人员可通过后台查阅印章使用台账,保障责任可精确追溯到个人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