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防伪系统升级,是遏制制售假印章、假证件、假文凭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6月14日,记者在红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召集辖区内印章制作行业人员沟通说明会上获悉,2015年开始,用章单位将一律更换使用新型防伪印章。 目前的印章刻制防伪科技含量低,导致私刻、乱制公章现象屡禁不止,利用伪造印章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升级印章管理系统,是公安机关提高防范、发现、打击伪造印章及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能力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要求,赤峰市公安局对全市现有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整合联网,实现全市公安机关对印章企业的印章刻制受理、审批、备案等环节网上办理,并向全社会提供新型防伪印章的查询、比对及鉴别服务。 据了解,新型防伪印章具有编码芯片防伪功能,每枚印章章体内均植入载有该枚印章相关审批单位、制作单位、使用单位及印章刻制记录等详细信息的加密电子芯片。公安、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配置印章芯片读卡器,可对印章内芯片信息进行读取,鉴定印章真伪。新型防伪印章章体刻制有13位印章编码,编码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分配,具有全市唯一性。社会各界可登录全市印章治安管理系统专门的查询网站或通过查询电话查询印章真伪。全市范围内纳入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公章,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的法定名称章以及冠以法定名称的单位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结算专用章、本票专用章、汇票专用章及其他类型印章,均应更换新型防伪印章。各商业银行印章的式样、刻制及管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相关规定。 今后,凡申请新刻制印章或更换旧印章的单位,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印章审批、备案手续,取得审批手续后,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新型防伪印章。2014年年底前,全市范围内上述印章全部更换为新型防伪印章。自2015年起,全市印章使用单位一律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停止使用无防伪芯片的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