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25 14:02| 发布者: fugui| 查看: 2483| 评论: 0
ZJSP42-2017-0028
浙价服〔2017〕106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取消公安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公安局: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公安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收费。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公安厅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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